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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September, 2011

義工

小女兒九月底才開學,七月以來一直賦閑在家,本來雄心壯志去做暑期工,百佳和麥當奴是她樂意嘗試服務的連鎖店,也胸有成竹,認定會爭相請她;誰料百佳說她年紀太小,麥當奴則全無音訊。 每夜2-3時上床,中午2-3時起床,做家長的,沒有願意孩子如斯虛度光陰,對嗎?朋友說不如去做義工吧,她可以幫忙在某大基督教書室做義工。 好呀,基督教+書室,工作沒有危險性,工作環境比較「單純」,就拜託朋友幫這個忙。約兩個星期前,女兒去了「見工」。那天,她準時出現,自己在網上找著地圖摸去的。之後,也是音訊全無。問朋友,她轉告知原來書店負責人認為她是父母逼來的,所以不認為她會認真做義工。不過,因為是我這位朋友介紹的,所以最後仍然願意叫她去一試。 於是,星期二和星期三,她去了那書室做義工。每天四小時,昨天是12-4,今天是10-2;派下來的工作是清潔玻璃飾櫃,拿著藍威寶,要擦掉貸品上歲月蛀進了的污積和黃漬,那可能是賣不去的証椐。 昨天回到家裡,半條人命似的,問她今天做了什麼,她只重覆說:抹東西!又說腿很酸軟,又說那四小時彷彿是四年!那麼,明天還去嗎?去吧,她說。 相信這兩天要抹的東西和所用的時間,是十六年的總和!我們一方面這樣取笑她,但暗地裡也不得不稱讚她守信和負責任,雖然累,雖然不喜歡,但沒有半途而廢,沒有甩底。她尊重承諾。 今天離開書室的時候,她簽下了名字,換來30元,這是她這兩天共8小時的報酬。她說,這是我第一次賺取的錢啊!那收好它,不要花掉,作個記念吧,我說。 女兒說,可能不用再去做義工了,至少今天沒有預告。看著她手上那30大元,我和領隊不約而同認為,不要再去了,因為那是個不懂尊重人的地方,那些可是為它付出時間和力量的人。女兒的姊姊說:30元?不如送書券吧!夠搭車還是夠吃個茶餐? 當然,做義工的,不是為了錢;女兒那個年紀,工作是為了體驗生活,累積生命的回憶,也學習服務社群。但,需要義工的機構,又該如何反映它對願意不計較地付出時間和力量的人的謝意呢?若用金錢,是否應該考慮至少足夠義工支付來回的交通費和一個午飯呢?12時-4時, 就算工作之前吃了午飯,工作完了吃碗雲吞麵加一杯飲品,是否也很合理呢?但只得15元,夠搭車還是夠吃個茶餐?若機構財政真的那麼緊絀,送她一點文具好了! 做義工的,往往被分配做些厭惡性工作,而且冇得揀,不至於要洗廁所,但也不見得有多少人喜歡數小時不斷與陳年污垢作戰,對嗎?若這是